有一种力量就在我们身边
那是文明之美
有一种榜样激励我们前行
那是好人之力
这种力量与榜样就是开福好人
他们就在我们身边
2020年“开福好人”评选活动开始啦!
开福好人评选标准
开福好人总体标准为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且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此次共评选开福好人20名,分“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个类别,各评选4名。具体要求如下:
01
助人为乐好人
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02
见义勇为好人
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03
诚实守信好人
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04
敬业奉献好人
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积极贡献,在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05
孝老爱亲好人
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开福好人推荐程序
推荐申报阶段(12月13日前)。开福区各街道及相关单位原则上每个类别可各推荐1人,并进行审核,于12月13日前报区文明办。(联系人:赵旭东,电话:84399080,邮箱:1241580167@qq.com)。
组织评审阶段(12月14日-12月28日)。确定复审人选,开展网络点赞,并召开复审会议,确定20名候选人名单。
联审公示阶段(12月29日-2021年1月7日)。12月29日-31日将候选人名单报纪律监察、法院等部门会审后,报开福区文明委主要领导审定。12月31日将审核通过的候选人进行公示。
表彰推广阶段(2021年)。由开福区文明委进行表彰,由开福区新闻中心负责宣传。对确定为区级先进典型的,通过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请开福区各街道和相关单位广泛宣传发动,坚持面向基层,充分挖掘群众身边的好人好事。评选过程公开透明,要充分利用本次评选活动,发挥好人效应。
编辑:韩阳
来源:开福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