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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交通违法被抓拍可在市任一窗口受处罚
2012-08-22 11:15:20 字号:

  红网长沙8月22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任文婧 实习生 戴佳 黄雪兵)只要是在长沙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警察抓拍,处罚又不超过200元,车主不用再来回奔波,在全市任何一个窗口都可以接受处罚。记者昨日从长沙交警部门获悉,长沙地区非现场执法跨区县市“一站式”处理便民举措即日起开始生效。据了解,此次跨区县市“一站式”交通违法处理范围限定于长沙地区(含城区和两县、一区、一市)、单次罚款金额在200元(含200元)以下、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非现场执法记录。

  长沙市交警支队处罚中心民警肖刚介绍:“原来某一车辆在浏阳或者宁乡违反交通法规,车主只能通过邮政代缴或者自己亲自到浏阳市或宁乡县分别接受处理,才能消除违法记录。现在车主持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原件就可以在长沙地区任一处罚窗口全部处理完毕。在路程和时间上,都方便了不少。”

  “一站式”处理流程分为两种。当事人持驾驶证、行驶证原件,凭《处罚决定书》在长沙银行网点缴纳罚款并即时取得缴款凭证。或者当事人持驾驶证、行驶证原件在各大队处罚窗口的自助交易终端刷卡缴费,当事人刷卡成功后,凭自助交易终端打印的小票和《处罚决定书》到大队处罚窗口打印缴款凭证。

  肖刚介绍,为了统一规范违法处理,长沙地区(含城区和两县、一区、一市)的非现场执法记录处理记分统一对违法时间在2011年3月26日(含)以后的非现场执法记录全部实施记分处理,对之前的记录不予记分。

编辑:redcloud

作者:任文婧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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